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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咸阳市文明礼葬规程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时间: 2023-10-30 10:48:23
来源: 市殡葬事务中心
作者: 魏飞刚
责任编辑: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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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文明礼葬规程指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2023年10月12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3年10月30日共征求到8条意见建议,现将反馈情况公示如下:

  一、署名为#春风细雨#(229299707@qq.com),意见建议5条(市民建议):

  1.《指南》应附上通俗易懂的《几要几不要》之类的顺口溜,便于宣传实施。

  2.据我所知,现在许多乡村还没有设置公墓,村民逝世后埋入自己的责任田,当务之急是建立公墓或简易公墓,集中安葬。

  3.随着火葬份额的增加,现在出现的问题是火葬以后大操大办,近郊农村问题尤为突出,需要特别强调节俭办白事。

  4.办丧事互相攀比,特别是农村,治丧的费用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丧属的负担。而《指南》力度太小,应该把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纳入理事会。

  5.为了引起各级的重视,《指南》定稿以后应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予以转发。                                 

  二、署名为98101495@qq.com意见及建议3条:

  1.制定《咸阳市文明礼葬规程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非常必要,应予完全支持。因为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咸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有力举措。所以,建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咸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制定《指南》的依据与宗旨,并写入第一条。

  2.关于第十一条对党政机关咸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去世文明礼葬程序,最好与村镇的办理(红白理事会负责)保持一致(不由村镇的工会负责),以便保持操作的一致性。

  3.建议在参照《渭南市文明礼葬规程指南》的同时,重点参照《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的相关内容和《咸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程序,结合咸阳市近年来提出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一部符合我市实际、受到各方面基本满意的《指南》。

  三、对意见建议的答复

    对春风细雨提的答复

  第一条:此建议属《指南发布后宣传阶段具体工作,不宜写入《指南》;

  第二、三条:这2条建议均属我部门业务科具体工作,不宜写入指南;

  第四条:根据咸阳市文明办、咸阳市民政局《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咸文明办【2018】26号)文件规定,农村红白理事会的成员组织多为“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领导干部不适合纳入理事会;

  第五条:市委、市政府只发规范性文件,《指南》不是规范性文件,所以此条不予采纳。

  

    对98101495@qq.com的答复

  第一条:采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咸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制定《指南》的依据和宗旨,并写入第一条。

  第二条:经核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基本由单位所在工会料理后事,村、居民大都由红白理事会操持料理,所以此条不予采纳。

  第三条:《指南》发布前,我们已参照了《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和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在正在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一部让干部群众满意的实操性《指南》。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说明!

    

                 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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