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暨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兜牢兜好因灾致困群众基本生活,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及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8月4日,咸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因灾致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汛期困难群众救助及防汛减灾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排查,消除民政机构安全隐患。重点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排水系统等方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健全民政服务领域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食安全、医疗卫生、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特殊时期值守备勤,确保工作不断档、措施不悬空,全力保障服务对象人身安全。
二、加强巡查探访,确保各类民政对象安全。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提高巡访频次,逐人逐户了解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提供主动关爱服务,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接待和站外救助工作,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做到应救尽救。
三、严格落实政策,保障因灾致困群众生活。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用好、用足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对情况紧急受灾群众实行先行救助,对户籍不在本地受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充分调动社会工作者或其他志愿力量,对受灾困难群众开展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增强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生产自救信心。
四、加强应急值守,完善救助工作联动机制。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明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综合施策做好信访、防汛、保密、舆情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排查统计工作,对重大汛情、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扎实做好民政领域防汛减灾工作,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安全和因灾致困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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