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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殡葬中介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时间: 2026-07-10 09:15:41
来源: 咸阳市民政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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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中介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及省民政厅工作要求,现就全市殡葬中介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除依法设立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相关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为全市集中备案期。

(二)常态化备案:集中备案期结束后,新从事相关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从业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自终止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5.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单。(见附件2)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单。(见附件2)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殡葬中介组织向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备案;殡葬中介个人原则上向其经常居住地或服务主要开展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备案。

(二)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三)告知:备案完成后,县级民政部门向备案对象出具备案回执,并告知相关管理要求。


各县市区备案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1

秦都区民政局

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内东办公楼秦都区殡葬服务中心

029-33576400

2

渭城区民政局

渭城区区政府五楼民政局社会事务科510

029-33188561

3

兴平市民政局

兴平市县门街西路59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029-38822425

4

武功县民政局

武功县贞观路东段民政局三楼殡葬管理股

029-38938013

5

县民政局

乾县政府院内民政局四楼殡葬管理股

029-35521145

6

礼泉县民政局

礼泉县民政局院内礼泉县殡葬服务中心综合股

029-35622119

7

泾阳县民政局

泾阳县泾干大街63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29-36222233

8

三原县民政局

三原县人民政府院内民政局一楼社会事务股

029-32282400

9

永寿县民政局

永寿县西兰大街中段民政局院内社会事务股

029-37663269  

10

彬州市民政局

彬州市市民中心六楼民政局殡葬工作专班609

029-34922794

11

长武县民政局

长武县朝阳大街东头民政局一楼社会事务股

029-34200364

12

旬邑县民政局

旬邑县迎宾大道县民政局院内

029-34422610

13

淳化县民政局

淳化县南新街淳化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29-32772505



五、有关事项

(一)各殡葬中介组织及个人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办理备案手续,做到应备尽备。办理备案时需出示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直接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二)备案信息将统一对外公示,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未备案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殡葬中介组织和个人应在提供服务前,主动出示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项目价格清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咸阳市民政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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