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308B/2024-00057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成立的市级社会组织均应参加2023年度年检。
二、时间、程序和内容
1.时间: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资料。
2.程序:2023年度检查采取线上填报、审核的形式(http://org.saxmz.gov.cn/web/login)。
年检单位填写。线上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咸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民政部门初审。线上资料填写成功后,等待民政部门线上初审通过。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线上初审通过后,社会组织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单位并出具年检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社会组织应在2024年5月10日前,将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年检报告书》及其他年检资料一并送交市民政局进行最终结论的审定。
抽查检查。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将对市级社会组织30%进行抽查。通过实地勘验的方式,对被抽查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以及业务活动等有关资料进行实地检查、查勘。开展检查前三天,市民政局将向抽查对象发送《抽查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
出具年检结论。经严查核实,对年检合格、基本合格的,由市民政局在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登记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印鉴;不合格的,由市民政局告知,限期整改或撤销。年检结果,依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及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3.内容:社会组织基本条件、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及上年度年检整改情况。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线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年检报告(一式三份),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年检意见并提交民政部门审核。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需提交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需要提交审计资料的单位由民政部门统一确定。
4.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2022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或2023年民政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社会组织还应提交整改报告。
5.提交社会组织2023年参与乡村振兴情况总结和2024年参与乡村振兴计划,此项内容将作为2023年年度检查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四、注意事项
1.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将按照《社会组织作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3.民政部门将对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或者举报投诉发现年检报告书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对应的处置处罚。
五、地址及咨询方式
年检系统登录网址:http://org.saxmz.gov.cn/web/login
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社会福利大厦七楼718室。
联系电话:38990068 38990093
咸阳市民政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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