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308B/2025-000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咸阳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有力助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提升站位讲法治。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依法治市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理念,紧密结合法治民政建设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实行领导小组抓总、工作专班推进、任务清单落实。11月21日召开了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述法评议会议,点评问题、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民政系统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抓法治
一是寓法治于法律知识学习中。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市委依法治市要求为重点,局党组(扩大)会议先后5次集体学法,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网上学习与实践运用相贯通等方式,既学“大法”,又学“小法”,先后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辅导会、研讨会等19场,提高了民政干部法治素质和能力。
二是寓法治于规范行政行为中。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组织对民政部门33项权责清单,依法进行梳理,严格了行政行为的法律边界。依法依规决策,完善健全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监督管理、“三荐一酝酿一票决”干部选任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依规行事。协调市司法局对《咸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咸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政策出台的合法性。坚持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采取领导带头下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开门接访、干部职工上门走访,今年以来受理信访42件,办结42件,对3起重复访问题向群众讲明政策,3人均作出息诉罢访承诺。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年培训民政执法人员20人次,规范了民政执法行为。
三是寓法治于严格执法检查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3083家社会组织依法进行了2023年度年检,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4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养老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号检察建议”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养老服务的日常监管。开展“人情保、关系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和慈善组织管理漏洞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了民政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法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4件、政协提案26件,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公开政务信息486条。
四是寓法治于法规政策培训中。邀请市发改委、市消防支队专业人员,举办了民政项目策划包装及争取增量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消防知识及审验等专题培训,加强民政业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民政工作在法规政策范围内运行。
五是寓法治于普法宣传普及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利用儿童节、重阳节、社工日、慈善日、清明节等节点以及彩票销售网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婚姻、殡葬、慈善等民政法律法规,扩大了受众面、辐射力和知晓度。同时,成立了市民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通了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三)扛牢责任严法治。局党组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直接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责任闭环机制。实行“月研判、季通报”,密切跟踪工作推进、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
尽管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一是法治建设与新时代民政工作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法律法规条文理解掌握还不够精准到位;三是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能力还不够强等。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办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深入学法不放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行业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学法知法明法懂法的自觉性,切实把法治思维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
二是坚持严格守法不懈怠。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在警醒、知止中严格遵法,在不违法、不破规中加强执法,把法治信仰、法治权威、法治效力贯穿于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是坚持决策依法不走样。认真落实“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讨论、会议决定”法定程序,特别是对一些涉及法律法规的文件政策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
四是坚持公正执法不偏移。始终把法治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让群众在民政法治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坚持以案说法不松劲。深化以案说责、以案说法,明法于心、维法于行、弘法于教,利用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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