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咸阳市社会福利院位于咸阳市东郊,始建于1974年10月,隶属于市民政局,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孤弃儿童、秦渭两区(含市救助站转送)城镇“三无对象”的养护、教育、治疗和康复任务;是陕西省仅有的三家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之一;
全院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190名(其中正式职工65名,聘用人员125名);现有供养人员340名(其中儿童147名,成年供养对象193名);院内下设行政办、医务科、总务科、财务室、膳食科、保卫科、儿童管理科、儿童福利中心、1—4病区12个职能部门;
咸阳市社会福利院是民政部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明天计划先进单位、法制教育先进集体、“涉外送养”先进单位;是陕西省一级福利院、文明单位、青少年维权示范岗;是咸阳市机关工委“优秀基层党支部”。我院曾连续12年被市局评为“创选评”目标责任考核最佳单位或优秀单位;2019年6月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2021年3月我院儿童福利中心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单位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长陵路中段
电话(传真):029-33412315
二、机构设置:

院长:康保义
职责:主持院内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办、财务室、儿童福利中心。
电话:33411808

书记、副院长: 白永春
职责:协助院领导分管院内日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总务科、医务科、儿管科。
电话:33433658

副院长:白桦
职 责:协助院领导分管院内日常及业务主要工作;分管膳食科、保卫科、病区。
电 话:33410058
行政办:负责全院党务、政务、行政事务、劳资人事、职工月考评工作。
医务科:负责全院职工及供养人员疾病预防、诊疗、计划免疫、卫生护理、药物管理工作。
总务科:负责全院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环境绿化、维修改造预算监督执行工作。
膳食科:负责儿童、养员及职工的伙食保障工作;负责全院饮食卫生工作。
儿管科:负责孤弃儿童入院审查、国内领养、涉外送养及档案管理工作。
财务室:负责全院财务制度、资金管理与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保卫科:负责全院安全保卫、来客登记、治安案件处
儿童福利中心:承担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孤弃儿童的养护、教育、治疗、康复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在外上学学生的管理工作。
康复楼:负责秦渭两区(含市救助站转送)城镇“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管理工作。
三、收养人员入院管理:
四、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请在民政部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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