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308B/2024-000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咸民党组〔2024〕54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高昌营同志为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萍同志为咸阳市社会捐助服务中心主任;
李娜同志为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侯旭同志为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刘菲同志为咸阳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敏同志为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业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应峰同志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职务;
高昌营同志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职务;
张萍同志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咸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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