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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昌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 2024-08-15 16: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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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013308B/2024-0005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咸民党组〔2024〕54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高昌营同志为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萍同志为咸阳市社会捐助服务中心主任;

  李娜同志为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侯旭同志为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刘菲同志为咸阳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敏同志为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业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应峰同志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职务;

  高昌营同志咸阳市殡仪馆副馆长职务;

  张萍同志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咸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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