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确定 取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民政政策解读正文

《咸阳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2-10 15:33:43
来源: 咸阳市民政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原文链接: 《咸阳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办法》政策解读

2022年9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美化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市政府办印发了《咸阳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办法》。自2022年9月27日起,凡咸阳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家属自愿在政府批准的合法公墓以壁葬、塔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形式进行安葬或选择海葬、骨灰散撒的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逝者骨灰的,可获得500元到3000元补助。

一、节地生态安葬的定义

节地生态安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撒散、深埋、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堂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

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一)火化后不保留骨灰。

(二)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方式安葬。

(三)树葬、花葬、草坪葬。将火化后的骨灰装进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坛中埋入地下,并在墓位号前方镶嵌一块与地面相平的石碑,在地上不围墓地,不垒坟头,只植树、植花、植草做标记。

(四)骨灰堂格位存放。

(五)壁葬、塔葬。将骨灰盒嵌在墙壁内、塔体内安葬。

(六)国家提倡的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三、补助对象范围、标准

(一)补助对象范围

凡具有咸阳市户籍居民,亡故火化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丧属一次性经济补助。

逝者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及收养救助人员,不再享受此补助政策。

(二)补助资金标准

(1)不保留骨灰、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的,对丧属一次性补助3000元。

(2)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的,对丧属一次性补助3000元。

(3)在骨灰堂(楼)存放骨灰15年以上的,对丧属一次性补助800元。

(4)实行壁葬、塔葬的,对丧属一次性补助500元。

(5)采取国家倡导的其他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参照相类似葬式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请所需资料

(一)咸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非直系亲属须有直系亲属委托书)。

(三)死亡通知书(死亡证)和火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办理逝者户口注销手续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殡仪馆提供的不保留骨灰材料;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出具的骨灰格位存放票据或格位租用协议;公墓出具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及骨灰撒散、深埋等安葬费用票据或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骨灰撒散、深埋等节地生态安葬材料。


五、申请程序

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实行事后报账制(按照先安葬后补助原则实施)。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补助的群众,携带申请资料向逝者户籍所在地镇(街办)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办)民政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并发放补助费用。


咸阳市民政局 制

原文链接https://www.xianyang.gov.cn/zfxxgk/zcwj/gfxwj/202209/t20220928_1377399.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