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着力完善工作体系、不断规范地名管理、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政府组织主导,做好顶层设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局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咸阳市地名委员会,各县市区也同步成立县级地名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管理模式,为地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巩固普查成果,提升工作效能。在系统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收录的我市十大类30586条地名信息的基础上,市地名委员会印发《咸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对地名命名、更名报批过程中的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工作规则及资料标准进行梳理细化,明确了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公告等环节的承办主体和操作流程,提高地名命名更名质量。今年2月,咸阳辖区内西安地铁一号线三期7个站点的命名工作在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社会风险评估、2次专家论证、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进行备案公告等程序的基础上顺利完成,紧贴咸阳实际,符合群众需求。
强化地名监管,提升规范水平。及时调整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端口及流程,实行前置审批,即规划阶段完成标准命名程序,为地名标准化建设开辟了新的途径。与毗邻地市建立地名命名双边或多边联审机制,共同促进区域衔接道路的规范命名,确保标准地名的唯一性,杜绝“同路不同名”问题发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地名命名、更名程序不规范、地名标志拼写不标准等问题,全面推进地名命名、标志设置的标准化应用,确保地名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传承优秀文脉,彰显咸阳特色。及时成立咸阳市区划地名专家库,吸纳50余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地名专业人士,为规范化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健全地名文化保护体系,目前全市共有145个地名经专家组评审认定列入县级保护名录,57个地名列入市级地名保护名录,同步申报列入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拍摄咸阳主城区地名文化宣传专题片,编纂各类地名志书20余册,征集优秀地名故事及红色地名故事300余篇,充分激发群众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受到了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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